相关问答
但是,是否同意办理取保候审,要由办案的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需要来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
1、可证明是初次(之前从未从事)、少量印刷,且尚未流向市场的: 收缴非法印刷品;停业整顿;酌情予以经济处罚。 2、情节严重的,除收缴非法制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违反规定发行进口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
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根据《刑法》第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之规定定罪量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634人已浏览
1,151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