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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只是犯罪情节轻微或已过刑事追溯时效或其他情节。而能不能公务员的条件不包括这个,所以还能当公务员。其他的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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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也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特点在于它既能独立适用,又能附加适用。当附加适用时,附加于已适用的主刑,而且对于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根据《刑法》第34条的规定,作为我国刑罚体系中与主刑相对应的另一大类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另外,《刑法》第35条规定的,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也是附加刑体系中的内容,是特殊的附加刑。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一下税收刑事处罚附加刑有什么吧:对于违反税法构成犯罪的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给予的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税收法律责任形式。我国税收刑事处罚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主要是罚金和没收财产。对自然人的税收犯罪可以依法采用上述各种处罚形式,而对法人的税收犯罪只能采用罚金和没收财产的附加刑形式,但对其责任人仍可依法采用上述各类主刑予以处罚。
首先,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中的“法定刑”,应当既包括主刑,也包括附加刑。那么在“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即应当在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一个刑罚幅度以下判处刑罚,该刑罚幅度是一个固定的组合,减轻处罚时应当适用于整个组合而不单单是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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