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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损害纠纷可以携带起诉状、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
1、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1091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行为,书面告知当事人。 2、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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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因为过错行为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主张赔偿,但是起诉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并且因此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当事人不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 2、双方如果是的,那么在办理完后,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3、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既不同意离婚又不提起损害赔偿的或者双方在诉中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起,并且过错方必须犯以下过错之一: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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