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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讲报批的日子,不讲你的法定退休年月日。特殊工种退休申请报批,一般至少比退休年月日提前三个月,这样就会在你法定退休年月日之前批下来。...
个人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还要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以下为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具体审批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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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请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将在三日内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移交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担保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担保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缴纳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担保人的身份及相关材料,并向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03条、第10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案件,发现应当批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批捕。如果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批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拘留的,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批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批捕或者不批准批捕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99条规定:对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批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0条规定,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批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已拘留的人释放。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审查批捕部门的办案人员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公安机关。如果复议不被接受,公安机关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复核,复核后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上级人民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公安机关或下级人民检察院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必须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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