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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签注成功后继续有效,不需要去柜台换...
办理条件满,持证人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办理材料1、《市申请表》2、一寸个人彩色照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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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带齐资料走流程,下面具体介绍一下需要的材料和步骤:材料:代办人本人的明(身份证、本或者居住地派出所的证明);代办人与委托人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等)和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协议;步骤: 1、带齐材料,去办居住证的地方就行了。住址没变的,可以去任意派出所或办签注,也就是异地签注; 2、据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知,很多公寓因为违建待,已经不能作为居住证的注册地址了。他们会不时的接到通知,哪些已经不能注册了,记在小本本上; 3、工作人员核实完信息之后,会把你的放进一个机器,把系统信息改掉,也会把证上有更改的地方抹掉重新打印; 4、现在还可以微信签注,但实际上也是需要把居住证寄到派出所,签注后再寄回来。区别就是,不用亲自过去,而是等EMS到家取居住证,EMS会确认住所与本人居住证是否一致,若一致可以代办,若不一致会拒收。
根据规定,申领,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1、条件。签注相比新办证。大幅降低了门槛,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的非深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后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2、签注方式。持证人可以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办或者派出所受理点提交签注申请。《》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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