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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没有太大关系,在房屋中有户口不一定是房屋的产权人,同样,房屋的产权人也不一定在房屋中有户口。目前,户口的功能基本限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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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口“一站式”迁移: 1、本辖区内户籍迁移的,在符合迁入地的落户政策的前提下,只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迁移户口申请书、房屋产权登记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不再开具户口迁移证,相关迁移审核手续,由工作人员通过公安内部系统完成(如山东省等); 3、家长可以事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迁移户籍,需要你符合住房所在地落户政策,凭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手续,符合政策前提,住房所在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凭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籍牵走手续,拿到你的户籍资料, 再回到新房是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这种情况都是村里负责人的问题,既然派出所要求你到村里开证明,那就说明能迁户口。第一,跟村里说明白,你要开的是产权证明(这个有公证和你父母可证),能不能迁户口不是开发商说了算的,户籍管理是公安局的职责,如果派出所不给办那是派出所的问题。第二,跟派出所户籍科沟通一下,公证书可不可以做证明。ZF干的不合法的事情多了,这就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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