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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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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销售合同的概念:销售合同是卖方与买方约定的合同,一方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销售合同的特点是主体为卖方和买方;内容是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销售合同为双重事务合同、付费合同、承诺合同和合同。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本质是以等价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卖方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不同。二、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其权利和义务也有相应的关系,即买方的权利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是卖方的权利。三、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买卖合同可以在双方意思一致的情况下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四、买卖合同一般为非式合同。一般来说,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性不需要有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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