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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死亡其配偶或继承其财产的继承人都有义务承担返还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他妻子或其他合法继承人为被执行人。 追加被执行主体是执行程序的...
被执行人的配偶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要视情况而定。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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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被执行人配偶的追加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具体规定,就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这一问题争议一直比较大,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致。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无法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法定事由裁定追加与被执行人具有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共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司法行为。我国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经常根据案件的情况决定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是经常出现的执行措施之一。据某地人民法院统计,2013年全年该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追加配偶案件164件,占全部追加主体案件总数的62.7%,较往年成上升趋势,说明在执行阶段追加被执行人配偶这一问题日益突出。
没有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最高法院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 被执行人是与申请执行人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胜诉方是申请执行人,败诉方为被执行人,或者有负担的一方为被执行人,另一方为申请执行人,但是,如果一方按法院判决履行了,就不会申请法院执行了。 民事诉讼中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身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信息就是败诉方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财产情况。
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①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②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③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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