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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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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直接宣告死亡。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诉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同一自然人,既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又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宣告其死亡,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因此,既有人申请小明失踪,又有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宣告小明死亡。
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神情,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后,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以便结束以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二者的区别:首先,二者设立宗旨不同。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其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既符合宣告死亡的,又符合宣告失踪的,由申请人选择。其次,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性。所谓顺序性,是指前一顺序申请人没有申请的,后顺序人无权申请。如,配偶宣告失踪,父母宣告死亡的,法院应该宣告失踪,不能宣告死亡。同一顺序人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有申请宣告失踪的,宣告死亡。最后,法律后果不同。宣告失踪,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而且财产代管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宣告死亡,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注意:意外事件宣告死亡,其起算点是失踪日的当天,而不是次日。热点:被宣告死亡人再婚问题的处理办法,如果在宣告判决前再婚的,构成重婚;如果在宣告判决后再婚的,被宣告死亡人不知道死亡宣告的,仍然构成重婚,被宣告死亡人知道死亡宣告的,不视为重婚。
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直接宣告死亡。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诉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同一自然人,既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又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宣告其死亡,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因此,既有人申请小明失踪,又有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宣告小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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