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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内容,同时也就是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的条件为: (一)起诉书中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二)是否附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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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经侦检察院法院的,具体是刑事案件的审理顺序是先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先拘留,然后监视居住,最后由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送到当地看守所,在案件侦查结束移交检察院审查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仍然要呆在看守所期间会有检查人员进来对其询问,一般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除非案情十分复杂。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判刑是法院判。如果是不太轻的罪,会从刑事审判庭里抽3个审判员(可能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最后的决定是3个人商量的。具体是谁不好说,一般是当时活儿最少的几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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