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残疾人,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积极开展,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实施救助。民政部门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进行经济状况认定时,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获得的部分津贴、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重残无业残疾人提高救助标准。鼓励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对残疾人给予救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2人已浏览
2,188人已浏览
1,528人已浏览
6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