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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申请之日前,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非农户口5年以上并常住本市。申请人服役或者赴外读书前户籍已在本市,后户籍重新迁入的,可计入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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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又称共有产权房,其产权与商品房一致,一般为70年。但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在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不是业主单独拥有的,一般与政府共有。政府享有经济适用住房的部分产权份额,房屋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出售住房的,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售住房,以原价出售。达到一定期限后,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的,政府有优先购买权。政府放弃优先购买权,房屋转让给他人的,房屋所有人只能享有自己名下的房价,剩余房价应当返还政府。
所有的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在内,房子的产权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还存在,产权就存在,没有年限的限制。所谓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按照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首先要明确一点房屋完全产权由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组成。房屋在取得了两证后即证明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交权.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最长40年,住宅用地最长70年,也有50年的,而经济适用房大批都是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国家无偿批付使用的,没有具体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出让的土地取得方式才有期限.不论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房屋所有权始终归房主所有.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最长不超过30年.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 所有的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在内,房子的产权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还存在,产权就存在,没有年限的限制。平常所谓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按照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买房政策的内容,由此可知,哈尔滨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哈尔滨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如其它疑问,欢迎向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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