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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
十万以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式非法集资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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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个人以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十万以上即可构成集资诈骗罪。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洗钱数额3000万应属于“情节严重”,洗钱数额特别巨大,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以上是帮别人洗钱判几年的回答,仅供参考,希望采纳~
1、行为人以集资为名进行诈骗的,若违法所得数额不够,则是不能构成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的。 2、《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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