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种子经营许可证)。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许可,并通报有关情况。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种子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管理网上查询系统,公布相关许可信息,但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对管理过程中获知的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密。
没有设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县、市),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地(市)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1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1,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