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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条件

2022-03-2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注销登记,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乙能依据的也就是第三项,但是由于甲的家属的阻挠,股东会明显无法形成决议,而且公司也陷入经营的困境,乙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 2、如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有第三方追偿公司债务的话,应分清情况分别对待,如确实是公司经营中产生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应当承担,如果公司被注销,财产已清算的,应由股东按股份比例承担。 3、避免责任扩大唯一办法就是马上去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这样才能保护乙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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