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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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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规定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力,不办结婚证生孩子的话可以为子女申报户籍。 孩子父母非婚生育,属于违反国家计生政策,需要接受所在地区计生办的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
的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1、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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