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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下列行为:(一)在影视、音像、广播、书籍或者报刊等传播媒介中进行有损女性尊严的宣传和活动;(二)在广告、装潢、招贴中...
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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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对肖像权行使的限制如下: 1、政治家、影视、体育明星等公众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2、参加游行、示威、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公开,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的拍照; 3、具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照片。例如特别幸运或特别不幸.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在场人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4、嫌疑人不得反对以司法证据为目的拍照; 5、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
1.肖像权在基础上做了一定的修正,新的规定对于公民的肖像权有了更系统的规定,和肖像使用的限制,民法典关于肖像权做了专门的规定,这一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对于公民人身权的保护民法典做了详细的规定,肖像权是人身权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2.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违法行为做了全面的规定,对于公民肖像权的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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