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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参加听证,向听证主持人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及其依据,并参与质证。...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外汇局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当事人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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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听证主持人应当与听证员协商决定中止听证:(一)需要通知新的到场或者需要重新鉴定、补充证据的;(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参加听证的;(三)当事人死亡或者解散,需要等待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四)听证参加人不遵守听证纪律,听证秩序混乱的;(五)其他应当中止听证程序的情形。
听证应当按下列顺序进行:(一)听证主持人核对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的身份;(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员、听证记录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XX有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三)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并介绍案由;(四)不公开举行的听证,听证主持人应当说明理由;(五)案件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违法事实,出示相关证据,提出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和依据;(六)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七)第三人及其委托人陈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八)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第三人相互辩论;(九)听证主持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处罚依据进行询问;(十)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听证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听证案由;(二)听员和听证参加人的姓名、名称及其他情况;(三)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四)听证的过程;(五)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六)对拟实施的意见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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