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时当夫妻的一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另一方该不该给呢,什么情况下该给呢?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1、无过错的配偶,才享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成为请求权的主体。承担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等等。如侵权行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等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就重。侵权情节不同,反映出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为确定精神损失费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千差万别。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人格权者,行为人往往从侵权行为中获有利益,具有较好的赔偿能力。因此,对于这类侵权行为,根据其获利情况而增大赔偿金额,有利于从经济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更好地慰抚受害者。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确定了该给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呢,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所以离婚案件的精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起诉离婚即是执起诉状、身份证及结婚证、证据等材料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遵从离婚结婚自由,婚姻案件没有所谓精神损失费一说。不必管它,直接去法院起诉吧,诉讼费也比较便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3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6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