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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存在再就业问题不享有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
合同到期后续签与否,只是代表用工双方的劳动关系是终止还是延续。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基于劳动者因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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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3、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不享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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