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法律并未对探视权的限制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如果一方探望子女,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终止探望;并未说明拒绝探视的年龄,如果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几岁与能否拒绝探视无关。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探望子女,只要认定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后,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对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定期探望、联系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直接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无故拒绝或者阻扰对方探望子女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除非另一方探视会给孩子带来不利的影响,否则是不可以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