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
我们做建筑工程律师多年,像您这样发生如此重大变更的非常少见。如果是政府工程,严格来说违反了招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无效的可能。 如果工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一般的商业惯例,是先签订相关的合同再履行合同。未签订工程合同这种情况,应当是双方仅进行了口头的约定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你实际有施工行为,并完成了相应的、合格的工程量,则有权要求建设方或者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
一、合同签订审查;二、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签订。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晰,表达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三、合同按规定的审批顺序完成后,合同预算部应当根据审批意见和即将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进行比较。如有添加或需要修改,应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应按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属于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可予支持。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范围限于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用于建设工程的垫资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的,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建设工程未竣工的,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解除的,为解除之日起六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2,587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