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项目单位对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对于未按规定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各级项目核准机关不得予以核准。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核准手续或者未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528人已浏览
3,4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