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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在国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
两个人不在同一地方,能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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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另一方就必须应诉。如不应诉诉讼是指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受理争议案件和判决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具有强制性,只要起诉人起诉的案件被法院受理(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一方(或双方)在不服一审判决情况下,可上诉请求再审理,法院有权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做出判决。判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是需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不在国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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