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遇到了一个不讲道理的岳母了.只能是你所谓的老婆来处理了.让他拿到户口本来办结婚证.当然还可以考虑到派出所,请求他们出示一个证明之类的东西再...
你遇到了一个不讲道理的岳母了.只能是你所谓的老婆来处理了.让他拿到户口本来办结婚证.当然还可以考虑到派出所,请求他们出示一个证明之类的东西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因此,您朋友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加盖一张的户籍证明即可办理结婚证。如果您还了解户口不在怎么拿结婚证的更详细信息,欢迎致电。
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079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