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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你姑父应当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自然灾害可以作为一个减轻赔偿责任的事由,这是一个方面;另外,既然是今年春天才建的房屋就发生这种事故...
农村自然灾害赔偿没有固定的标准,经过灾情的报告、评估和核定程序后,在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政府会给予专项补助。 《关于规范特大自然灾害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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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属政府原因或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闲置按以办法处置:(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属土地使用权人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的,以下办法处置:(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自然灾害造成的汽车损坏保险公司不一定赔。车损险规定,因雷击、暴雨、洪水、涝灾、海啸等造成损害,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涉水时车突然熄火之后,会强行再次打火,致使发动机损坏,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
对于自然灾害,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比较广泛,如雷击、雹灾、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陷、海啸、泥石流等典型的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失,基本上都能获得赔付。保险公司有哪些情况不予赔付呢?像地震、战争、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等便在赔偿范围外。以上就是自然灾害车损险赔吗的解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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