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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可申请复核。如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限一次。...
这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问题。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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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管辖权的交管部门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作出的法律文书,其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各方主体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各方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等。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处理有着较大影响。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对事故有管辖权的交管部门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实践中经常有咨询者询问交警队不出具事故认定书怎么办,事实上大部分情况都是因为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有不同的规定,而不是普遍意义上的10日内。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7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三个时间规定: 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2.当出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管部门会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也是10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然,如果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人一方当事人需要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实践中可以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3.如果交管部门认为需要对事故相关证据进行检验、鉴定的,那么会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检验、鉴定为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的3日内由交管部门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委托期限一般为2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交管部门依然不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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