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单独的住房;或者当事人的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农村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继承,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2、你公公去世如果没有留遗嘱或遗赠,他的遗产就应按法律规定来分配;3、你们分的的拆迁款实际上为你公公的遗产,应按以下顺序分配:配偶、子女、父母,所以你们的小姑子拥有和你们一样的继承权,理应分得拆迁款,这和户口没关系。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未就业且房产已转让等); 2、而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已经迁回原籍,并不等于报到证也回原籍了,正如同报到证是北京,可人却到了南京一样,户口只能随着报到证(人)流动,而不会出现报到证跟着户口走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1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