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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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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予1、可以向原鉴定的部门申请,原鉴定部门会把你的申请转到上一级的; 也可以直接向该鉴定部门的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 2、重新鉴定时,写一个申请,带上原来的鉴定书,准备好所有的病历资料,附加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予1、可以向原鉴定的部门申请,原鉴定部门会把你的申请转到上一级的; 也可以直接向该鉴定部门的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 2、重新鉴定时,写一个申请,带上原来的鉴定书,准备好所有的病历资料,附加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重新鉴定。
你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107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不服原来的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十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另外,我国目前法律没有对司法鉴定的次数做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只能重新鉴定一次.当然也不是绝对排除多次鉴定,但必须有充分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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