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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租房合同么,房东有签字么,这些很关键,还有就是你交了相关订金么,有的话可以上诉法院,金额小的话就算了吧...
这个需要结合你们的协议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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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搜集对方违约的证据,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首先,我所在的公司就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规定,在你办理完毕组合贷款,所有的款项到达开发商账户之后就可以开具正式的不动产发票。但是因为房地产公司当初卖的是期房,而在房屋竣工之后,还要进行面积实测,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按照实测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额进行价款的退补,之后按照实测面积办理房屋产权证。各家公司有自己的财务安排,我们公司是在全款到位后开发票,然后在实测之后,或者按照客户补交的房款再开具一张补差发票,或者按照给客户退还的差价,再补开一张红冲发票,这样,客户就可以拿到自己应得的发票了,这样操作有点复杂,但是条理清晰。有的公司是等实测面积出来,进行房屋差价的清算工作之后,直接开最终数额的发票。但是,这样做,客户很可能要在购房之后一年之后才拿到发票,这样不符合税务局的政策。因此,房地产公司的后一种行为其实是不规范行为,可以到当地税务局进行举报。2我们这里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度是:要想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且二者必须为公积金领取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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