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加强工伤事故申报管理制度规定

2022-07-26
1、单位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单位需在24小时内报案(正常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并三天之内交提交《宜昌市工伤事故申报表》(下载专区二、社会保险:表2),根据工伤保险政策,不按时申报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由单位自行承担。办理地址:宜昌市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57号窗口联系电话: 6731207 2、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政策,超时申请认定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由单位自行承担。(《工伤认定申请表》下载专区二、社会保险:表11)办理地址:宜昌市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局沿江大道43号二楼工伤科联系电话: 6056614 3、受伤职工只需门诊治疗的,由单位先行垫付,一次性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凭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办理地址:宜昌市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57号窗口联系电话: 6731207 4、受伤职工住院的,入院时,由用人单位垫付费用作为住院押金,我处收到《宜昌市工伤事故登记表》后,及时通知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按工伤医疗管理。认定为工伤且符合工伤保险享受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凭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经办机构开具《宜昌市工伤职工住院结算单》结算医疗费用。出院时工伤认定书暂未下达的,可先行出院,暂不结账,工伤认定书下达后,由用人单位凭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经办机构开具《宜昌市工伤职工住院结算单》结算医疗费用。办理地址:市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