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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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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审查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担保责任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借款关系上 其实,如果你只是在借条上签了个字,没有约定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担保,那么视为是连带担保,如果在担保期限过后6个月内,债权人仍未找你主张,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期间已经向你主张过,则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1、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作证,但是仅有人证还不够,还需要有物证协助。 2、提供银行转账证明,证明双方有这笔资金的往来,但是如果仅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的话,也无法起诉。 3、能证明借款发生的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 欠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1、债权人同意,可以把“之前所支付的利息能折合成本金当作你已经还掉的钱”。2、债权人不同意,是不能的;3、如果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你有证据证明还款了也没有注明是利息,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你可以主张“没有利息,已经归还了部分本金(即所谓的利息)”法院会支持你的;4、如果借条约定年利息为40%,你已经支付了,超过36%已经支付的利息,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你可以主张退还的;5、你每个月按照3个点支付利息应该是3%,年利息应该36%;如果你已经支付了36%的利息,是不能要求返还;没有支付的借款利息,你可以主张按照24%的利息支付,超过的12%不支付,法院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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