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担保人担保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担保的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保证情形下,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在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者责任。如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合同中如未明确写明保证期间,仅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务担保人的时效多长一般由当事人进行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若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关于担保人担保的时间多久以内有效,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