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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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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解决变更直接抚养子女的关系问题,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也就是说,变更抚养关系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解决,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同利益,就应准许。由于本案中的女方刘某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且尚未治愈,因此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可进行协商,只能走诉讼程序。 (2)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法院会根据男女双方的各项情况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也享有孩子的探视权。抚养权的归属虽经法院的判决确定,但并不是永久的,也不是不可变更的。随着男女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孩子的成长意愿等等,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哪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就会归属哪一方,还是10岁以上有自己的医院的,以孩子的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责任编辑:岸芷)
建议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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