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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私揽广告收入业主如何维权

2022-05-29
《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对业主权益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类似于投放在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建设单位、物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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