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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户口不在父母名下也是可以赡养父母的,赡养父母并不会受到户籍等等限制,赡养父母也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的事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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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夫妻有什么共同财产在,按照继承分割,现在具体怎么回事,你是哪一方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参照如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人毕业两年后,未实现就业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在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入户; 2、购房入户:当事人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以在当地购房后,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挂靠; 3、婚迁入户:当事人结婚后,在符合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把户口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母亲写出为儿子迁移户口到本人名下的“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须持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老公和儿子的户籍证明(老公所在地那边派出所开具),该证明为加盖“户口专用章”显章的;母亲有国家单位的话,单位需开具情况属实,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亲名下的一个证明。没有单位的话到居委会开具该手续(各地对该条规定也许有细微不同,可咨询下派当地出所户籍科)。 2、你准备好以上三个手续以后,送到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同意你申请的话,会为你办理你孩子的“准迁证”。 3、此“准迁证”须送到你老公那边管理他们户口的派出所,他们会为你开具一个关于你孩子的户口“迁移证”。 4、你拿到“迁移证”后,须将其在有效期限内送达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及时把你孩子的户口落入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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