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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
一旦被查处,由当地财政局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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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法》对会计造假有以下法律责任:单位领导、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或者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或者利用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偷税漏税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会被判多久,取决于涉嫌的具体罪名和涉及的金额。假账很可能涉嫌逃税。根据刑法规定,纳税人以欺骗或者隐瞒手段申报虚假纳税或者不申报的,逃避纳税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做假账判多少年,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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