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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法院生效的追诉期怎么处理?

2021-11-09
已经过诉讼时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发现已经过诉讼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那么,以下几点是:一是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是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期限;三是被赦免的;第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没有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但除上述规定外,例外情况还有两种:一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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