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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一、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消防公共...
楼道内原则上是不允许堆放杂物的,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堆放的,也只能暂时堆放,并不能影响通行。而在楼道内堆放的杂物致人损害的,应该由堆放的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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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一、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消防公共通道,禁止将杂物等私人物品存放于楼层公共通道内; 二、不得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楼道内,必须袋装后丢弃到楼下的垃圾桶内。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社区居民随意将杂物堆放在自家门口的公共通道内,涉嫌占用消防公共通道,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民法典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根据《消防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占用、堵塞消火栓或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关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楼道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杂物所有人在楼道内放置物品已经对其他业主造成了通行不便,形成了安全隐患,同时侵害了其他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李大爷可以诉杂物的所有权人将堆放在楼道走廊的杂物搬走,排除妨害,恢复走廊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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