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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摩托车不办理营运营运证。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
两轮摩托车不办理营运营运证。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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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摩托车不办理运营许可证。申请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其经营业务并通过检验的公交车:1。公交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符合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三、客车数量要求:(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辆以上,其中高级客车30辆以上,客位900辆以上;或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辆以上;(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客位450辆以上;或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辆以上;(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辆以上;(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自有中高级营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辆以上;(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自有营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辆以上。(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申请道路客运线路运营时,还应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两轮摩托车不办理营运营运证。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请将问题陈述清楚,暂无法作出判断;一般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认定责任大小的依据。详情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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