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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
贵重物品必须当面验货,因为卖家也无能力承担你签字后的后果。我用亲身经历告诉你,必须当面验货,否则维权也是失败,我被申通偷过一部手机,给我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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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反悔,此种情形卖家构成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坚决不履行合同,则可以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卖方不发货或退款,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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