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视情况而定。 一、属于以下情形的,彩礼可以要回,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
看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前聘礼属于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不予退还。符合特定情形的,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应当返还。具体情形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如果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在法律意义上其实就不是合法夫妻,不是合法夫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进行了婚姻登记,只是没有结婚证,你们到婚姻登记机构开有关证明,然后进行离婚。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一个方法是你们两个进行协商,自己解除同居关系,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协商解决就可以了。再一个方法讼诉到法院由法院解除你们的非法同居关系就可以。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个人的;婚后财产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情况是平均分配;关于聘礼,如果你们结婚以后,还生活了一段时间,应该酌情退还部分聘礼。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结婚的夫妻,即使没有婚姻登记,已经构成事实婚姻的,仍然按照合法夫妻进行离婚登记。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结婚的,并且是通过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的才是合法夫妻。否则,你们之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视情况而定。 一、属于以下情形的,彩礼可以要回,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彩礼不能要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