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认定决定已经作出的,不能再申请补充认定。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决定已经作出的,不能再申请补充认定。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2,你这需要先鉴定为职业病后,才能申请认定。感觉难度比较大。
没有医学诊断证明书,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找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索回,不能取回的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4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582人已浏览
1,6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