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个月到1个半月,刑事诉讼法rn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
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需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他是存在着补充侦查的,只不过这里的补充侦查必须是在当地的事情没有认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之下,检察机关才能够退回给公安机关。而且这种退回他也是有次数限制的。这个只能退回两次补充侦查。
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关于审查起诉阶段时间是多长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