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质押合同不生效。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人有权收取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质押权人原则上来说是没有处分权的。因为法律规定,未经出质人的同意,是不得随便处分质押财产的,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出质人有权要求返还质押物。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的行为可能损害或者损失质押财产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存放质押财产,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或者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因此,出质人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要求质权人返还质押物。
质押合同生效,并不代表质权成立。 1、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