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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第四十六条【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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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另外民法典也规定一方以以上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男方完全符合第一种情形,一般会支持;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通常所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另外民法典也规定一方以以上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男方完全符合第一种情形,一般会支持;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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