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是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
(1)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是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证明身份证据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二)财产直接损失证据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2、财物损失清单;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三)财产间接损失证据1、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2、机动车行驶证;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4、行驶线路等证明。(四)医疗费证据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五)误工费证据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六)护理费证据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七)交通费证据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八)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2、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九)营养费证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十)残疾赔偿金证据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十一)丧葬费证据运尸费、火化费、一期骨灰盒存放费凭殡葬部门的舒服单据。骨灰盒费、寿衣费依当地中等价格为准。(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十三)死亡赔偿金证据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3、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十四)住宿费证据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护理人员在出车祸之后,若是能够拿到用人单位支付的误工证明,此时无疑是可以获得该肇事主体支付的误工费的赔偿的。护理职员所属的单位,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模板,出具误工证明,不得为了让该护理人员多获得一部分的赔偿,而开局假的误工证明。
交通事故索赔一般需要的证据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3、收入证明; 4、伤残鉴定意见书; 5、交通票据; 6、其它证据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2、财物损失清单;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5、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6、机动车行驶证;7、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8、行驶线路等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