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转让如果不是在股东之间相互进行的话,就必须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半数同意,但是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书以后30天之内都没有答复的就视为同意,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如果不是在股东之间相互进行的话,就必须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半数同意,但是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书以后30天之内都没有答复的就视为同意,股权转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同时,又具有人合性质,的组建依赖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法律一方面要确认并保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间的相互信赖及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本条的宗旨就是为了维护这种利益的平衡,原则上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应当在股东之间进行,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对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并确认了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条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 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股,每股为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