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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仍未提出...
许多人不明白商标撤销与商标注销的区别,其实两者的区别很大。商标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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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在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情况下却成功地进行了注册时,商标局经查申请条件不符的话,可以依职权撤销该商标;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三种。 2、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依申请或商标期满未续展,而将注册商标整体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情形。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而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许多人不明白商标撤销与商标注销的区别,其实两者的区别很大。商标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的注册。经商标局批准注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有效性自商标局收到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注册商标的注销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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