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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
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累计工龄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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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规定,工伤1至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单位继续缴纳医保。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助差额。就是说,1至4级工伤人员可提前离岗修养,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非工伤还得到岁数才能办退休。建议你和单位协商。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第一条(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经被《工伤保险条例》废止,工伤职工只能按照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退休。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办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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